吉林省出台秸秆综合利用若干举措 明确两项饲料化利用补贴政策

近日,《吉林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举措》正式出台。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张成太表示,围绕秸秆饲料化利用,本次出台的举措明确了收贮加工、青贮设施建设两项重点补贴政策,支持县(市、区)利用秸秆综合利用、产粮大县、牛羊调出大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推动秸秆资源 "过腹增值"。
吉林省既是农业大省,也是国家重要的畜产品基地。张成太介绍,饲料化是养殖户普遍认可的秸秆利用方式。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既是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任务、筑牢黑土地生态保护屏障的重要抓手,也是夯实饲料供给保障能力、促进牛羊养殖节本增效的关键路径,对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若干举措》,两项重点补贴政策具体为:收贮加工环节补贴方面,对单户收贮加工黄贮发酵饲料、反刍动物配合饲料达 100 吨以上的经营主体,按每吨秸秆 35 元标准给予补贴;青贮设施建设补贴方面,对新建、改建、扩建容积 500 立方米以上黄(青)贮窖的,按照每立方米 30 元标准予以补贴。
张成太表示,在推动举措落实上,将用好用足政策工具,持续推动秸秆资源过腹增值,助力全省草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抓实政策落地执行。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细化完善配套操作流程,规范补贴申报、审核、拨付全链条管理,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经营主体,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健全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培育做强一批专业化秸秆饲料加工市场主体,大力推广茎穗兼收、汽爆破壁、菌酶协同发酵等成熟技术,提升秸秆饲用营养价值。

三是加快反刍动物饲料工业化转型。大力推广反刍动物配合饲料、全混合日粮,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强化示范推广,引导肉牛、肉羊、梅花鹿养殖由传统自配料模式向工业化商品饲料模式转变,着力破解部分养殖场(户)配方设计粗放、日粮营养配比失衡等突出问题,降低养殖成本,提升养殖标准化水平。
四是下沉做实技术服务保障。深化同科研院所协同联动,完善秸秆饲料营养基础数据库,强化成熟技术示范与推广应用,打通秸秆饲料收储、加工、养殖场终端应用全链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