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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审、执、调、裁”联动实现国际商事一站式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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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2024年10月28日

北京市范围内的涉外涉港澳台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以及涉外仲裁保全、执行案件目前均由北京四中院受理。如何做好仲裁与司法有机衔接完善多元解纷?如何实现商事纠纷一站式化解?四中院在多元解纷实践中不断探索出了“北京经验”。 

“我完全相信中国法院,也完全相信法官和调解员。”今年4月,晨龙公司的执行董事约翰在同意将其股权纠纷导入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进行化解后,对法官说道。 

该案原本是一起外国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10年前,大洋彼岸的晨龙公司与北京的胜达公司合作办企,分别持有目标企业各20%、80%的股权。几年后,晨龙公司意图转让持有的股权并与胜达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备忘录》,但该备忘录未能实际履行。

 晨龙公司申请商事仲裁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请求作出裁决,确认胜达公司以人民币7000余万元受让晨龙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的20%股权,胜达公司随即变更了股权登记,而迟迟未取得股权转让款的晨龙公司则于今年1月向北京四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然而这份仲裁裁决是一份确认股权转让价格的裁决,不具有给付内容,因此也不具有执行内容,北京四中院只能驳回执行申请。正常来讲,案件既然走到这一步,晨龙公司要想取得股权转让款需要重新提起仲裁明确其请求,历时10年的股权转让纠纷看似又回到了原点。“股权被转让,但钱却拿不到。”身在大洋彼岸的约翰感到无比焦虑。 

案结事未了,中外双方需要的是高效率的实质性化解矛盾。从执行法官处了解到北京四中院国际商事一站式解纷的便利政策后,双方共同书面选择由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对纠纷进行调解。

 在解纷中心法官助理王远哲以及特邀调解员谢丹、王学敏的帮助下,中外双方克服了时差、语言的困难,解开了长久以来形成的芥蒂。针对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支付转让款的外汇障碍、缴税困难、股权转让协议起草签订、信任修复等问题,依托北京国际商事法庭的专班工作机制,四中院执行局与解纷中心联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与税务、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定了汇款方案。 

今年5月,在调解员的主持与法官的见证下,中外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6月,北京四中院出具并送达司法确认裁定书不到一小时,7000余万元股权转让款便汇至晨龙公司指定账户。从导入解纷中心到实现汇款,这起纠缠10年的股权纠纷得到妥善化解仅用时两个月。

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自2021年初成立以来,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北京法院分调裁一体化平台”为依托,为中外当事人搭建起集国际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于一体的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截至目前,该中心共调解国际商事纠纷316件,调解标的总额约人民币90亿元,调解成功案件标的额超过人民币8.3亿元,导出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仅为28.4天,探索出了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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