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准确把握域外证据的认定规则,结合争议双方的电子邮件及交付指令、货物签收单等在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认定某进出公司依约交付了全部软件,进而依法支持了其诉讼请求。本案厘清了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域外证据的认定规则,兼顾诉讼效率与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平衡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为跨境商事活动提供了稳定的司法预期。
本案系北京市首例跨境司法鉴定案件。跨境鉴定的成功开展以及本案的顺利审结,不仅为从事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定分止争,同时也为法院组织跨境鉴定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示范和路径指引,增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信心,有效推动沿线国家利益共享。
本案是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首例跨境司法鉴定案件,待鉴定的产品位于国外,此次跨境鉴定的成功开展以及该案的顺利审结,确保了违约事实的认定与损失责任分担的公正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院通过境外鉴定跨越技术鸿沟,破解举证僵局,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治保障,增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信心,也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良好模式和有益参考。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聚焦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了五个方面十五条意见,同时发布了第五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北京四中院审结的一起案例成功入选。
案件处理过程中,我院首先引入技术鉴定机构对设计缺陷、设备质量等专业问题进行分析,明确了工程技术标准与法律责任认定相结合的裁判逻辑,先“定分”明断是非、再调解推进“止争”。这种纠纷化解模式不仅为跨国工程中常见的技术型争议(如设计缺陷、施工标准冲突)提供了专业化解决模板,同时为打造具备高效、公平及灵活特点的融合中国调解传统和国际商事规则新范式提供了借鉴,为“一带一路”不同法律体系国家的纠纷解决贡献了中国智慧。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面对演艺人员与经纪公司合作基础丧失的情况下,我们通过调解的方式及时促成双方解约,使艺人能够走出原有合同的约束,寻求新的经纪公司以及新的事业发展机遇。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运用信守契约、维护公平等原则,在原被告双方之间寻找“平衡点”,最终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切实保障艺人和演艺公司合法权益。
本案充分运用涉台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一站式线上调解,实现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在线送达全流程网上办理,大大降低了诉讼当事人纠纷解决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北京四中院与市台办、涉台商事纠纷调解中心等单位通力合作,选派台胞调解员深度参与调解工作,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签署调解协议后,北京四中院依托“夜间便民法庭”组织各方当事人对案件进行在线审理,并于当晚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实现了“当日立案、当日审结”,切实依法平等保护了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
近日,北京四中院对某外国投资公司申请仲裁中财产保全审查一案作出准予保全的裁定。该案系北京四中院受理的首例由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亚洲事务办公室受理仲裁申请后将财产保全申请转递至内地人民法院,并经人民法院审查裁定准予保全的案件。
本院认为,公平、中立行事的原则,要求仲裁员从事仲裁活动时公正合理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双方当事人在同一条件下享受同等的待遇。评价具体案件中的公平和中立,不能脱离案件本身的具体场景或者情形。
本案充分体现了四中院构建调解、仲裁和司法有机衔接的多元解纷机制成效,合力构建一流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为您提供诉讼、调解、仲裁等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指南,帮助您了解纠纷解决的可能和适当途径,为您提供域外法查明、涉外翻译、涉外公证认证等法律服务指引,推动国际商事纠纷的实质化解决。